摘要
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逐步实现有法可依、以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已陆续制定颁行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和法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在形成,各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执法机制也日趋完备,为实现以法治国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在实现以法治国的进程中,仍然存在着重重阻力。封闭、愚昧、迷信、落后、贪婪、奴性习气、以权谋私、封建特权等因素,还充塞社会各角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相当突出;
出处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3年第4期69-73,共5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