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法律制度是指我国公元前476年至公元1840年长达二千三百余年间的封建社会的经济法制。它是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法律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对它的探讨和研究十分重要。一、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法制的特点(一)无法可依的状况相当严重,即使有法可依也不能自始至终地贯彻实施。中国古代社会,特别是封建时代国家都采取以皇帝为最高首脑的专制主义政体,皇帝不仅是最高的立法者,又是最大的审判官。“法自君出”,皇帝的意志,他的话是最高效力的法。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3期46-48,共3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