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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合同诈骗犯罪与合同欺诈行为的界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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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利用合同诈骗犯罪(以下简称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通过同他人签订经济合同的途径,非法取得并占有他人财物效额较大的行为。这类犯罪往往与经济合同法中的欺诈行为(以下简称合同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不易区分。从相同点看,二者都发生在经济交往活动中,都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存在,且依法均系无效合同,客观上都采用欺骗手段;主观上都是故意。但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合同欺诈行为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已,它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致相对人与自己签订经济合同的不法行为。
出处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1993年第4期133-1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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