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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商业仲裁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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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66年韩国制订并颁布了《商业仲裁条例》。该条例在1973年又进一步得到了修改完善。《商业仲裁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其商业仲裁制度的正式建立。在此之前,韩国的商业争议及其它私法性质的纠纷均是根据其《民事诉讼法典》来处理的。《商业仲裁条例》是一项独立的法律。凡是因为《商法典》规定的商业行为引起的争议,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当优先适用《商业仲裁条例》。为了有效贯彻执行《商业仲裁条例》,
出处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1993年第1期63-6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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