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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投保人的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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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未告知有关重要事实是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重要因素。但投保人为何需负告知义务,须告知哪些重要事实,事实重要性的标准是什么,我国保险法未作说明,学术界探讨的也较少。本文拟分析违反告知义务行为的各个构成要件,对此问题阐述一点浅见。
作者 李仲轲
机构地区 中南政法学院
出处 《山东法学》 1993年第3期51-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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