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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不宜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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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并且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起诉。笔者对此持不同意见,理由是: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法律评判。
作者 牟善武
出处 《山东法学》 1993年第2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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