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向市场经济转换中,保障企业民主管理的法规和制度还不完备,使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首先,是企业法人与职工群众的地位关系发生错位。一些企业法人代表,认为企业租赁承包后,自己成了企业的主人,把职工当成了改革的对象。其次,是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一些企业在出台和实施一些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措施时,不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而是采取强硬的行政手段。再次,一些企业工会和职代会的活动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致使作用软化,参政议政的能力不够,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在当前经济成分多元化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工会要想维护自己所代表的工人阶级群体利益。
出处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1993年第3期81-81,共1页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Labor 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