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三项制度,破除一切束缚和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陈旧过时、僵滞的生产关系与管理方式。是当前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重点。在这三项制度改革中,劳动制度改革处于首要位置,改革的关键是冲破原有固定用工制度,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重新确立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改革的理想目标模式是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企业用工自主,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劳动合同,职工能进能出,实行“双向选择”的新型用工制度。本文试就如何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重点就诸城市创造的厂长与职代会签定劳动合同这一新生事物,从劳动法学的角度,谈点尚不成熟的粗浅认识和想法,不当之处请大家匡正。
出处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1993年第1期76-78,共3页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Labor 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