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份制究竟是所有制形式,还是经营方式,这是涉及到社会主义国家能否采用股份制和采用股份制限度的重大理论问题。 股份制并没有一个确定定义,只是在其产生、发展、流行的三百余年历史中形成了一定规范。有的认为:股份制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相联系,作为解决生产社会化和资金相对分散为不同所有者占有这对矛盾而发展起来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有的认为:股份制是私有制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即是一种所有制形式。若按照前者的认识,则会得出在我国可以不加限制地发展股份经济的结论。因为我们没有理由对生产力的组织形式进行拒绝和限制。若按照后者的认识。
出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3年第2期31-36,42,共7页
Journal of Yanta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