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是主客体的统一,电影艺术实践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同时也是一种主客体的统一。如果我们把客体界定为主体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对象,那么,毫无疑问,我们就可以把电影视作电影艺术实践主体的客体。但是,电影艺术实践不是物质生产实践,而是一种精神生产活动。所以,作为精神生产活动对象的电影,相对于主体具有其客观性。但应该注意的是,这种客观性只是指作为具有一定的人物、造型及故事情节的拷贝。相对于电影艺术实践的主体来说,是稳定而外在于主体的自在的客观事物。我们可以将这种“客观事物”理解为两个方面。
出处
《艺术百家》
北大核心
1993年第3期83-87,47,共6页
Hundred Schools In A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