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繁荣必须治腐,这是中外历史经验所证明的一个共识.为此,邓小平同志早就提出了“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主张;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要我们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并且强调指出:“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特别要在执法部门直接掌握人、财、物的岗位,建立有效防范以权谋私和行业不正之风的约束机制”.近年来,我国虽然一直坚决严惩腐败,提倡廉政,但这种丑恶现象却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法律机制不健全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我们应该总结中外治腐的历史经验,建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强力有效的反腐倡廉法律机制.
出处
《法律适用》
1993年第11期6-8,共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