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中央公积金设立于1955年7月,作为一项法律规定,为退休雇员提供了一个社会保险制度。除了享有退休金制度的高级公务员外,中央公积金制度原则上覆盖了所有新加坡的就业人员。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负责执行公积金制度。中央公积金是一项强制性的储蓄制度。在公积金制度下,雇主和雇员都必须以雇员的薪金为基数,按规定的比例,将公积金存入雇员的公积金帐户。中央公积金局每年会同全国工资理事会。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1993年第Z4期819-822,共4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