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吉林省大安市进行县级机构改革的做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大安市是吉林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为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大安市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县级机构改革的路子,初步建立了“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体制,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改革后,机构总数减少到41个,精简幅度为44.6%;机关人员减少了477人,精简幅度为41.5%;非常设机构只保留3个,撤销1 09个,每年可直接或间接减少财政负担100多万元。该市机构改革的主要做法是: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1993年第Z3期743-745,共3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