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安市是吉林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为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大安市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县级机构改革的路子,初步建立了“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体制,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改革后,机构总数减少到41个,精简幅度为44.6%;机关人员减少了477人,精简幅度为41.5%;非常设机构只保留3个,撤销1 09个,每年可直接或间接减少财政负担100多万元。该市机构改革的主要做法是: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1993年第Z3期743-745,共3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