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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所见龚(■)氏在鲁地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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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龚字的考定甲骨文有“■”字,上作龙下从收,象双手奉龙形,字当隶写作“弊(今简作(龙廾))”。金文也有同形之字,除作国族人名外,一般借作恭、共字,如《秦公簋》有“严(龙廾)寅天命”,《书·无逸》作“严恭寅天命”,这里的“(龙廾)”、“恭”都是敬的意思,《趞曹鼎》有“(龙廾)王在周新宫”,“(龙廾)王”即周穆王子,《史记·周本纪》谓“穆王崩,子共王繄扈立”,《国语·鲁语下》作“周恭王”。徐中舒师在《陈侯四器考释》一文中曾正确地指出:“铜器铭共、恭字皆作(龙廾)”(见《史语所集刊》第三本4分册,482页)。
作者 彭邦炯
出处 《孔子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3期115-120,共6页 Confucius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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