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空间和时间相距遥远的观察者所面临的问题在于,他在探讨研究对象时,必须立足于自己存在的条件和他对那些条件所抱的观念。他不是研究对象的制造者,他对被观察对象的看法不同于该对象制造者的看法;但他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将后者的看法融入自己的看法,以达到对研究对象的彻底理解。他必须澄清模糊不清的含义。除非与他所解释的研究对象的制造者或他所观察行为的行为者之间建立一种共同理解和共同价值,他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呢!
出处
《比较法研究》
CSSCI
1993年第1期65-85,共21页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