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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的实施与浙江财政、经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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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的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分税制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分税分级财政体制的设想》从1994年起,浙江省由原来财政上交省变成财政体制补贴省,财政支出的1/3左右要靠中央财政补助,由此将对我省财政收支状况、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省级的调控能力等产生重大的影响。一、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财政体制变革及其对我省财政、经济的影响的基本回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适应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1980年起,国家对长期以来实行的“统收统支”财政体制进行了改革。1980年中央对地方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1985年起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
作者 侯余兴
出处 《财经论丛(浙江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1993年第6期1-7,37,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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