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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伯谦冤案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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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894年9月24日凌晨,清政府以北洋舰队“济远”舰管带(舰长)方伯谦在中日黄海海战中“首先退避将队伍牵乱”、“撞坏‘扬威’”等罪名,将其正法于军门之前。方伯谦被处以军前正法极刑,是罪有应得抑是一桩冤案?本文拟就此问题,提出个人看法。一个奇怪的提法光绪二十年八月二十三日,北洋大臣电告军机处的电文中称:“前饬丁汝昌查明海军接仗详细情形,顷据电称:‘查十九丑刻,济远先回旅,据称船头轰裂漏水,炮均不能施放,
作者 敬木
出处 《福建论坛(文史哲版)》 CSSCI 1993年第1期41-44,40,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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