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警察(以下简称交警),是我国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警种之一,是国家经济建设大动脉的忠诚卫士。交警的战斗岗位在路面上,管理对象是所有道路交通的参与者。交警的所有执法活动和管理工作都是公开的、直接的,是接触群众最多、管理任务最繁重的警种之一,因而也是人民警察机关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窗口,是人民群众评价人民警察机关和警察形象的重要方面。由此可见,交警除了必须具备一般人民警察的必备素质外,她的特殊作用和工作性质决定了交警还必须具备下列特殊的条件。其一,必须具备更高的“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3年第4期17-20,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