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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法工作的宝贵经验——学习《彭真文选》摘记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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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刑事立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彭真同志在主持我国立法工作期间,曾不止一次地在不同场合讲到过这些经验。现在根据我个人的学习和理解,将其有关刑事立法工作精辟论述摘记如下: 第一,刑事立法要从我国实际出发,立足于本国国情。彭真同志说:“立法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调查研究现实的实际和历史的实际。”“首先,要从中国现实的实际情况出发,这是立法的根据。”其次,“研究问题、立法,不能割断历史。”“除研究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外,还要研究我国历史的实际”。“立法时要吸收古今中外对我们有用的好经验,要解放思想,百家争鸣,但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根据我国的实践经验。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就是唯物论。”他还指出:“刑法搞了三十多稿,先有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单行条例,然后才搞刑法典。”
作者 高铭暄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2-3,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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