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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和港台地区商业合同的法律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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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区际冲突法的制订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香港在大陆的直接投资迅猛增长,成为大陆最大的直接投资者和最大的出口目的地;而大陆对香港的投资也有很大的增长。香港和大陆已形成密不可分的相互依赖的经济联系。1987年后,台湾也掀起了在大陆的投资热潮,而且出现加速增长的趋势。与此同时,香港和台湾之间相互直接投资又再兴高潮。三方间的经济贸易联系愈益密切,“大中华经济圈”的形成势所必然。这不仅对三个地区的经济分工合作、共同发展以至对祖国的统一起到促进作用,而且对亚洲乃至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都将起着积极的作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间经济的发展必然套产生许多法律问题,而这三个地区又属于不同的法区,各地区的法律规定差别很大,必然导致法律的冲突。
作者 潘抱存
机构地区 苏州大学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7-8,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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