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防立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及其被授权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军事机关制定国防法律、国防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它既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国防基本法律和国防法律,也包括国务院单独或与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国防行政法规,还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单独或与中央军委各总部、国防科工委联合制定的国防行政规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适应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制定颁布了如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一系列的国防法律和国舫行政法规。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3年第3期30-31,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