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朝在各省设都指挥使司以统军事,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下设卫和所。辖地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卫设指挥使一员(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和指挥佥事(正四品)若干员。每卫一般辖五千户所,边卫视情况而定。每千户所辖十百户所。大率5600人为卫,1200人为千户所,120人为百户所。洪武四年设河州卫,辖归德守御千户所、积石州千户所等七所,管辖今循化,同仁、尖扎、贵德等地。又置必里千户所,隶属于河州卫。
出处
《青海民族研究》
CSSCI
1993年第2期83-84,共2页
Qinghai Journal of Et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