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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飞诗《过张溪赠张完》及其诗碑的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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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岳飞(1103-1142)诗《过张溪赠张完》,载于岳氏宗谱。此诗写于建炎四年(1130年)春,诗曰“无心买酒谒青春,照镜空嗟白发新。花下少年应笑我,垂垂赢马访高人”。这首诗一般认为是岳飞登门拜访其在世友人张完(卒于1102)时所作。但实际是岳飞偕张完长兄遵道子大年,访张完墓时纪念张完之作。诗中“高人”是指张完。 如《岳飞在宜兴》一文中云“岳飞率军张渚镇,与名士张完(字大年,人称安国公)友好,亲密往还,诗赠张完”。又今新编《张渚镇志》,亦认为张完即张安国,故把大年之作冠以题曰“安国公诗 宋·张完”,其实张完、张安国、张大年并非一人,且非同辈。尤其是张安国、张完卒时岳飞尚未出生。
作者 卢仲珣
出处 《东南文化》 CSSCI 1993年第5期217-218,共2页 Southeast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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