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怎样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证券业管理体制,这是我国进行金融体制改革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目前,我国在金融管理上实行的是“银行业与证券业分离”的原则。国家专业银行可以承担一定的债券发行任务,但对证券转让和证券投资业务是不能经营的,只能通过其附属的信托公司承办。近来,一些同志认为“银行业与证券分离”的原则,已不适应我国国情,提出发展证券业务要大力依托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既可以发行、代理发行证券,又可以经营证券转让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银行业是否应与证券业分离,这是关系到我国金融管理体制的大问题,有必要就这一问题作一些探讨。一、要正确认识我国的国情 1933年。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1期52-53,共2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