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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运动会的“中途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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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0~1991年国际田联手册第143条规定:田径比赛的中途时间,允许正式宣告或显示;同时又规定,未经裁判长事先批准,在比赛场内,任何人均不得向运动员传递此类时间信息。我国中、小型田径运动会和各省、市的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尚不具备全自动电子计时及屏幕显示等设备,故裁判员的中途口头报时,对运动员掌握跑速、合理分配体力、运用战术创造良好成绩至关重要。目前,运动会上常由计时长或安排一名计时员在终点稍后一点的位置上。
作者 王元龙
机构地区 北京医科大学
出处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98-98,共1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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