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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保障职工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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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整体与具体的关系。在企业中,职工的具体利益与企业的整体利益是一致的。整体利益是具体利益的前提,具体利益是整体利益的体现。处理好两个维护的关系,必须找准最佳的结合点。从1985年开始,我们把集体合同作为结合点,在工会动员、同结、激励职工完成全局任务的前提下,每年由行政为职工办十件好事。到去年底止,全局98%的基层单位建立了集体合同制度,为职工办好事实事760件,兑现率达98%以上,从而保证了企业整体利益与职工具体利益的统一。二、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正确处理这两者的关系是维护安定团结的重要因素。为了保证全局运输生产一盘棋,我们协同行政制订政策,对效益好的单位实行奖金最高限额,规定领导的奖金不能超过工人的2倍;对调车、装卸等苦、累、险的岗位,分别提高在岗补贴或津贴。当路局对在职职工实行安全效益工资时,我们积极建议对退休工人适当发给补贴。
作者 张艳玲
出处 《中国工运学院学报》 1992年第1期78-7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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