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权及人权保护问题,已成为当代政治、法律的一个很有影响的理论问题,也成为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实践问题。其中,诉权与人权保护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人权是一种法律权利,就必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方式不外两种:一种是实体权利,一种是程序权利。如果实体权利受到侵犯,就必须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要求保护。程序权利就成了实体权利得以保护的前提。程序权利的核心又是诉权,因为它是引起诉讼的钥匙和契机。正如《世界人权宣言》第9条指出的,“人人于其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之基本权利被侵害时。
出处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10-13,共4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