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经济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已进入第十个年头。为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有权机关正在着手对它进行修改。面对这种情况,完全有必要对经济合同法的理论和实践,展开深入一步地探讨。首先涉及的,无疑是它的调整对象。关于这个问题,学术界的认识虽然比较接近,但具体观点并不一致。按照笼统的说法,其调整对象是一定范围的商品关系,或称经济合同关系。如果把这种概括的含义展开,则发生经济合同法调整何种性质的关系、及其调整的范围、特点等问题。其中有些内容在已有著述中尚未涉及,有些则有不同观点。本文拟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出处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26-29,共4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