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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程序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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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依法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以告示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即作出除权判决,这种特殊的法律程序,称为公示催告程序。日常生活中有时权利人由于某种原因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作者 陈桂明 孙颖
出处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1992年第1期47-5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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