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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职工素质——兼议工会教育职能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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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时期我国工会组织具有“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其中教育职能是实现其它社会职能的基础。党中央曾指出:“各级工会应当在职工中经常进行工人阶级优良传统的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深入开展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四职’教育,大力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这就为我们实现工会组织的教育职能指明了方向,确定了任务。为促使工会教育职能的履行,须弄清两个区别:一是工会组织区别于党政的特殊性;二是工会教育职能的特殊性。
作者 汤华
出处 《中国工运学院学报》 1992年第3期70-7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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