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其政体形式系根据1911年11月公布并于1912年1月又修正过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行政首领“有统治全国之权”,显然采取的是美国式的总统制。及至1912年3月,在孙中山即将辞职、袁世凯即将上任之际,南京临时政府参议会,在孙中山主持下制订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国务员辅佐大总统负其责任”,终又废除总统制而改行责任内阁制。短短二个月的时间,国家政体作如此变化,而且对这一重大变化,以往一般著述仅一笔带过,鲜有论及。本文试就这一转变,略陈固陋,尚蒙赐教。
出处
《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2年第2期90-92,共3页
Journal of Jiangsu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