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传统认识中,语言作为人类认识外部世界的工具往往仅被看作是一种理性和逻辑的手段,它与人的情感,意愿以及感性认识内容似乎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事实上,作为认识工具,语言是被用来匹配或描述世界的,它以语言与外部世界的准同构关系为前提。显然,语言就其表现结构和感性形式来看,与外部世界之间存在着原则性的差别。语言只能借助于它在主体的心理所引起的思维意象才具有匹配或描述客体的功能。因此,深入考察语言与思维意象的关系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揭示语言作为认识工具与情感、意愿以及感性内容的内在联系,深入把握认识过程的具体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