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受贿犯罪收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其中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下简称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参与收受贿赂的愈来愈多。由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家属收受贿赂的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而给司法机关的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司法实践中遇到此类案件时,一般只追究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87-89,共3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