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关于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又称诉讼时效的客体,是指哪些民事权利的保护适用诉讼时效,哪些不适用诉讼时效。对此,各国民事立法的规定不尽相同。诉讼时效(有的国家称为消灭时效)的适用范围,有的规定为债权,如《瑞士债务法》;有的规定为债权和除所有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如《日本民法典》;有的规定为诉权,如《法国民法典》。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是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14-16,共3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