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为了保障公民享有宪法所赋予的受教育权利,提高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1986年4月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先后颁布了《普及义务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施行,对增强以法治教,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受基础教育的权利起了很大的作用.本文试就我国义务教育法与国外义务教育法作一些比较,说明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特点,探讨如何进一步保障公民受基础教育的权利.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31-33,共3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