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美国,人身权除了名誉以外,还受到司法上“隐私权的保障.隐私权(Right of Privacy)也有译为“保密权”或“私人生活秘密权”的.立法概念起源于美国法理学家沃伦(Warren)和布兰代斯(Brandeis)合写的论文中,于1890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他们提出隐私权的概念和设想,认为这是一个法律上的原则,可以被用来保护个人的秘密以免受到大企业化的新闻事业、摄影。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63-64,47,共3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