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朝闻先生说:“灵感在艺术创造活动中是一个重要的心理现象,它不仅促成独创的形象的产生,而且也是推动创作活动的一种心理动力,它加强着艺术家的创作冲动”,①在艺术创造工程中,灵感也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说:“(它)不可强求,来去迅捷,这正说明看似全凭主观意志产生的灵感,常常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因此,艺术家应该对它有一个明智的态度:尊重它,而不是凌驾它;引发它,而不是塑捏它。”②摄影艺术创作同样也需要灵感。
出处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3期26-30,共5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