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谬误至少在以下三种意义上被经常使用:认识论在研究真理的同时无法不提及谬误;逻辑学则以研究谬误为己任;恩格斯在其《反杜林论》中曾提出过这样一个著名的命题:“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那种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从而又出现了一个“相对谬误”。然而,在目前这三种谬误的涵义并不十分清晰,有时候它们甚至在同一意义下被使用。因此,对这些谬误涵义的辨析是有意义的。
出处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2年第1期107-110,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