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诉讼法(试行)》经过八年多的实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针对新问题,在充分肯定行之有效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审判程序的前提下,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一九九一年四月九日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新的民事诉讼法较之《民事诉讼法(试行)》,主要有以下的修改补充。一、“增加了有关合同纠纷管辖的内容,删去了国内合同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新的民事诉讼法根据有利于公正审理,保护当事人合法的民事权益;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3期28-32,共5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