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指出:“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公安工作的特色和优势,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重要途径。毛泽东同志制定和倡导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公安工作方针应当继续坚持,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展。”然而,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今天,公安机关如何坚持和发展这一工作方针。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4期13-15,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