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何时才能开始使用侦查手段,以达到控制犯罪、揭露犯罪和制裁犯罪的目的,是一个需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在理论上进行深入探讨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对此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侦查手段必须在正式立案后,进入侦查阶段才能开始使用,否则就是严重违法;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4期23-26,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