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这一命题是贝尔在《艺术》一书中的基本结论。贝尔在书中反复论证的是比较广阔的艺术问题,本文以此为契机,并不是想就此问题做贝尔思路上的旁证或反证,而仅仅是由于这一命题在中国美术界得到较为广泛的传播与认可。就其内涵的实际可能给予简略的剖析。在感觉中什么是艺术我们好像都还懂得,而一旦用理性规范进行精确的解说我们又好像不知道什么是艺术了。对艺术进行抽象的概念定义确实是十分困难的。由于艺术疆域的无限制的拓宽,尤其从现代主义艺术及后现代主义艺术之后。
出处
《美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44-45,共2页
Ar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