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国际上主要执行的禁毒公约是《麻醉品公约》、《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与精神药物公约》.这些公约对缔约国都有约束力.加入公约,意味着在国内刑法中承认公约有关毒品犯罪的认定、范围、处罚原则等,所以,公约规定实际上是各缔约国禁毒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公约有关刑事方面的规定以国际刑法间接控制模式,制约各缔约国有关毒品犯罪的刑事立法. 总结起来,以上三个公约中有关刑事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规定了毒品犯罪的种类及形式.公约规定的毒品犯罪主要包括:(1)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制、提供、兜售、以任何条件交付、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受国际管制的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或为上述目的而持有或购买这些物品的;(2)为生产麻醉品而种植罂粟、古柯、大麻等毒品原植物;(3)明知对方有上述(1)、(2)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2年第4期12-13,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