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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利分流需要处理好的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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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税利分流需要统一国内企业所得税目前,我国所得税法,是按经济性质制定的。国营大中型企业所得税按55%的比例税率征收;国营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所得税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由10—55%征收;私营企业所得税率按35%比例税率征收。由于法定的所得税税率不同,造成了各种不同性质企业间的税负不平等,不利于各种不同企业在平等条件下开展竞争。
作者 张富珍
机构地区 北京市税务局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1992年第Z2期687-691,共5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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