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部分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不强,效益不高,发展后劲不足,其原因既有企业外部条件不具备、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也有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混乱,抵销了企业活力的问题。因此,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既需要各级政府努力为企业搞好服务,积极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并完善激励机制,使企业产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也需要同时建立起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校正企业不良行为,以保证政府创造的外部条件落到实处,保证激励机制正常发挥的作用。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1992年第Z2期754-761,共8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