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陈述(assertion)”和“指称(designation)”是朱德熙先生在《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一文中提出的一对概念。陈述和指称是任何语言都存在的两种表达形态。简单地说,陈述就是所谓,指称就是所指。 §2陈述和指称反映在语法上分为两个层面。 2.1在词性层面上,陈述表现为谓词性词语,包括动词、形容词、主谓短语、述宾短语、述补短语、“状—中”偏正短语、复谓短语以及动词或形容词性联合短语;指称表现为体词性词语,包括名词、“定—中”偏正短语以及名词性联合短语。如下表所示:
出处
《汉语学习》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14-18,共5页
Chinese Language Lear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