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教,又称劳动教养,是我国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十多年的实践表明,这是一项预防和减少犯罪、挽救轻微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但是,随着现阶段劳教人员构成情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的转变,我国现有的劳教法规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本文试就这一方面谈几点看法。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67-68,共2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