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南达科他大学英语系主任苏珊·J·沃尔夫(Susan J·Wolfe)曾在一次语言学讲座时说:“印欧语言中的性别(Gender)和施事(Agent)历来与男性平等。语言学家必须对语法规则自身所蕴含的文化及社会偏见引起高度重视。在我们所熟悉的几种印欧语言(诸如法语、德语、俄语和英语等)中,性别和施事的分类通常并非按自然的性别属性。”(注)这句话引起了笔者对英语中的性别歧视(sexism)的兴趣。本文试图阐明英语语言反映该语言使用者有关性别的社会和文化偏见。
出处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1年第3期145-148,共4页
Journal of Xiangt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