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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电视新闻“看”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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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视作为传播媒介用于传播新闻信息,其最大特点是能满足受众“看”的欲望。让受众耳闻目睹时空统一的新闻事实,是电视新闻独有的魅力所在。目前,在我国新闻理论界相当一部分同志把电视新闻“看”的内容即画面的作用,仅理解为“对新闻事实的客观记录所产生的证实作用及审美作用”,显然这对电视“画面”作用的理解失之偏颇。再从我国电视新闻的现状来看,各级电视台对电视新闻“看”
作者 陈琪
出处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6期9-12,共4页 China Radio & TV Academic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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