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证复议制度是我国公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和发展,对促进治理整顿、深化改革、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公证事业的发展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这项制度常常被人遗忘或鲜为人知,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公证复议制度,积极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施行,现介绍一下公证复议的特点和现状。 (一)公证活动争议是公证复议产生的前提。公证活动争议是由于公证机关及其公证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中的不当或违法的具体行为造成的。从而,公证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一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证职权的公证机关或其工作人员。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42-42,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